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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今年重点建兴隆等3个特色风情小镇
2014年04月15日 08:57 来源:南海网
特色风情小镇游已成海南旅游新名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省每年选择2-3个示范镇,各市县至少选择1个重点镇,通过省、市县两级投入,建成一批特色风情小城镇。今年将重点抓好万宁市兴隆镇、海口市演丰镇、三亚市育才镇等绿色低碳环保风情小镇的建设。
特色风情小镇“一镇一业”、“一村一品”
《意见》明确,通过特色风情小镇带动,加快海南城镇化进程,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城乡一体化。既要完成各项规划,每年建成并启用若干标志性项目,还要完善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且每个重点小城镇初步建成一座具有一定规模的供居民休闲的公共活动场所或公共绿地。同时,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思路,突出优势和特色,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培育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形成规模效应。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建设特色风情小镇尤其注重推广绿色低碳节能技术,如在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采用无害化、低耗能、低成本技术;加大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建设生态低碳特色风情小镇。
在选择特色风情小镇时,《意见》要求优先考虑国定重点示范镇、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等国家级重点小城镇及乡镇、国有农场一体的小城镇,还要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资源独特、产业特色明显,且小城镇应编制建设规划和城市设计,并经市县政府批准。
各市县每年安排资金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目前,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加快推进,但仍存在一些瓶颈问题:如一些小城镇发展动力依然不足,规模小,区域带动力和辐射能力弱;小城镇建设配套资金匮乏等。《意见》建议,各级政府每年都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鼓励各金融机构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贷款,支持特色风情小镇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同时,把市场机制引入特色风情小镇小城镇,鼓励各种经济性质的客商包括外商,在特色风情小镇投资路、水、电、通讯、市场、文化娱乐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实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并享有我省规定的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风情小镇可成立镇级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统筹负责本乡镇小城镇土地储备经营、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增强小城镇建设资金自我造血功能,加强建设力度。
《意见》还建议,在各市、县每年的非农建设用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支持特色风情小镇的开发建设。市县发改、住建、国土、旅游、农业等部门要形成合力,统筹资金安排,共同推动特色风情小镇各项建设工作。
今年重点建万宁兴隆等3个风情小镇
记者获悉,去年,海南省重点建设的3个风情小镇云龙、龙门、龙楼的建设项目已近完工,今年海南省还将加大投入力度,争取重点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数量和资金翻番。
在去年重点建设的风情小镇中,云龙镇主要是为吸引工业就业人口到镇区消费、置业,形成工业区和小城镇的良性互动;龙楼镇的定位是具有鲜明航天主题的滨海特色旅游风情小镇;龙门镇则希望通过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提高小城镇服务和承载能力,与周边景区协调发展。
其实,经过这几年的接力建设,海南省潭牛、文教、博鳌、潭门、中原、吉阳、福山、邦溪、水满乡等一大批特色风情小镇已初具规模、各具特色。
今年全省将重点抓好万宁市兴隆镇、海口市演丰镇、三亚市育才镇等绿色低碳环保风情小镇的建设。此外,海南省琼中县湾岭镇、上安乡,儋州市光村镇、陵水县英州镇等一批特色风情小镇建设项目也正在启动中。(记者 李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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